授權合約中幾個在實踐上容易遺漏的審核事項 (一)

授權合約中的幾個要點,不管你是授權人或是被授權人,譬如…

1. 獨家or非獨家

2. 授權區域

3. 被授權產品

4. 被授權期間

5. 授權金計算

6. 授權金支付方式

7. 被授權人之銷售報表

以上種種的問題,可以在網路上隨處拾得,所以本文中就不談了。



但另有一些問題,常常會在事後實際操作的過程中才會想到,雖然邊打邊談也是一種方式,但也可以考慮是否必須在事前預以確認?!


Ø 授權人是否擁有真實的得以授權資格?

譬如,商標的所有權人與品牌使用的授權人不同時,被授權人應要求授權人提出取得授權資格的說明,並提供必要的文件。若有必要時,應要求商標所有權人出具書面的證明。

這一點,不管是專利、商標、著作權等均適用,只要有授權的行為,就應該查證授權人是否有權授權他人,除了可以確保本身的權利之外,在談判的過程也可以拖延一些時間。


Ø 經授權的區域中的經銷商,是否能夠跨區銷售?

雖然平行銷售通常是法律所允許的銷售行為,但跨區銷售有時會涉及到權利金高低或是價差的問題,因此原則上會禁止跨區銷售。

譬如,中國的主要經銷商將產品轉售到美國後,以賺取價差。上述的情況發生後,一是會打擊美國當地的經銷商(有違約的疑慮);二是恐怕會有質量不足的問題(有打擊美國當地的產品信譽的疑慮)。

這裏當然規範的是該國的主要經銷商,若屬於下游的小型零售商時,因為即使發生跨區銷售時的數量少且影響不大,所以也不需多慮。


Ø 被授權產品是否能包括類似的產品?

有些授權產品的界線或定義十分地清楚,如果不清楚時,最好能儘可能的予以例舉。尤其現在消費型電子的盛行,將讓電子產品的界線不清。

譬如,「手機配件」與「電腦配件」,因為相關的產品有部份的重疊,所以就容易產生定義上的模糊,藍牙喇叭就是很好的例子。又譬如,「照像機」、「攝影機」與「行車記錄器」,都是屬於「影像存取」類的產品,也有必要加以確認經授權產品的內容及範圍到底有那些?!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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Ø 是否要經過品質的認證?認證的分類?認證的費用?

產品是否需要經過授權人的品質認證,並不一定。但如果像是BT(bluetooth)、USB、SKYPE、HDMI…等,經過認證之後就可以在產品的外觀或是包裝上,打上它他們的LOGO作為促銷之用。

有一些是軟體的使用授權,軟體的公版已經提供給被授權人了,所以日後隨同產品的銷售使用並不需要授權人再進一步的認證。

有些產品的認證費用很高,進行認證是不是划算?被授權人得好好的撥撥算盤。此外,有一些產品的認證只要是在相同「模組」之下,做一次的認證即可;由於不同機型的產品,可能用的是相同的模組,所以這樣的費用較低。

無論如何,有些認證可能會按產品的機型來區分,甚至產品的名稱變更也不行,這時候被授權人的銷售成本便會相對的提高許多。


Ø 授權期間過後,已經授權的產品,是否仍可繼續由被授權人處銷售?

大部份的情況,只要繳交過授權金的產品,即使放在被授權人的倉庫,仍可以繼續銷售,所以這種情況在「硬體」來說並不多見。

但也有一種授權,除了必須支付權利金之外,超過了授權期間,或是超過了授權期間的一段時間之後,被授權人便不可以再銷售。這一類的授權通常是軟體,而且有版本的變更問題,授權人不希望授權期間屆滿之後,被授權人還能繼續銷售舊版軟體的產品。不過,授權人也有可能會容許將已取得授權但尚未銷售的配額,挪至新版的軟體使用;而這一部份通常也與最小的應付權利金金額有關。

例如,被授權人支付NT$10000的權利金,並取得20000件的產品銷售額度,授權期間是二年。但二年過後,被授權人還有5000件的產品配額尚未使用,此時若授權人許可的話,當雙方另立新的授權合約時,被授權人支付10000,將取得25000件的銷售額度。

這類具有銷售期間限制的授權,被授權人必須小心預估可能的銷售數量後,再與授權人商討較適合的授權方案;因為並不是所有的授權人都願意提供「移轉使用」的優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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