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括性訂單


總括性訂單(blanket PO),又稱為「空白訂單」,在OEM的行業中常會用到;其中當然不是空白,通常用來鎖定一些交易條件。譬如包括:

數量:通常是999999;總括性訂單不具有預估數量的性質,所以不是一種預估訂單(forecast)。

單價:為雙方議定的金額;

總金額:即以上的數量x單價

訂單日:即開立此一總括性訂單的日期。

運送條件:經雙方議定的條件

送達地:即客戶的收貨地。

付款條件:經雙方議定的條件

有效期間:經雙方議定的期間;也有可能是99999年

其它附註條款:通常是要求代工廠配合的事項,或是一些額外的約定,譬如出貨前30天可以取消訂單。

 


如果雙方的交易條件有變動時,客戶會重新開一張blanket PO,但似乎也不會在新的總括性訂單中表示取代舊的總括性訂單。

因為總括性訂單的數量及總金額都不明確,因此無法稱之為「訂單」。客戶下了總括性訂單之後,通常表示一種長期性的合作,會陸續對客戶下出具有明確數量的「訂單」;後續訂單所累計的總數量無法確定,所以客戶後續的訂單或採購單,將會是各自獨立的契約責任。

由於總括性訂單的獨特性,因此即使雙方沒有簽訂代工合約時,常常會用這種模式進行點作。


比較有趣的是,代工廠要如何知道客戶的需求數量:

1. 由客戶額外提供個別的訂單,譬如用email。

2. 由代工廠至客戶的系統中讀取訂單。

3. 由客戶額外提供的預估訂單(forecast) ,譬如用email。

4. 由代工廠至客戶的系統中讀取預估訂單。


上述第3、4種模式,通常不會有正式的個別訂單,而是代工廠將產品直接送至客戶的HUB倉中,當客戶拉貨之後才會通知代工廠已拉貨的數量,代工廠再據此向客戶開立相對應數量的發票。

此外,採上述第3、4種模式的作業方式,客戶通常不會負擔預估訂單的備貨責任,更也不會負有履行「訂單」的責任與義務。


「forecast sample」的圖片搜尋結果


留言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訂單、出貨單、採購單、與PI的糾葛

需求預估、訂單、總括性訂單、交貨通知在代工合約中的交錯關係

客戶、代工廠與供應商之間的關係圖 (二)